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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和粮食两个安全工作的通 知

发布时间: 2018-11-12    来源:

各公司、粮库、粮管所:

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

一、加强消防安全和粮食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安全”两个守则规定》等法规文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护企业与职工人身、财产安全为重点,各企业要加强领导、落实行动、明确分工,强化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与粮食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消防安全和粮食安全排查工作,各单位立即对管辖区域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和粮食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1、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能发挥实效;检查各类消防物资,装备以及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随时能够发挥作用;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过期,办公室、仓库线路用电、用火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粮食企业作业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如仓库内用电、仓内照明、库区火源管理,仓房、罩棚、烘干设施、收购现场,药品库等场所部位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实行追踪销案制度,不留隐患。2、加强对本单位存储粮食安全进行排查,重点查有储粮的老旧仓库、简易仓库。如屋面漏雨、墙体渗水、地面回潮。加强粮情检测,对于发热粮、高水粮和虫粮要及时处理,避免坏粮;针对入夏高温高湿等特点,要准备好防霉剂,在处置隐患的过程中,严防衍生事故和次生灾害发生,一旦发生灾情及时上报整改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出租的仓库、办公场所,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全面检查对该出租的仓库、办公场所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线路用电是否安全,有无易燃易爆品存在等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向该租赁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单位有权向该租赁人先整顿再作业,亦可联合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消防执法检查。

各企业单位务必落实好消防安全和粮食安全责任,粮食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履行好职责,抓紧落实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粮食储粮安全。

永修县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