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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2013年度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8-11-12    来源:

县粮食局2013年度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2013年度推进县直和驻县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府办发〔2013〕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绩效管理对象

县粮食局机关及全体工作人员。

二、绩效管理内容

按照县委、县政府2013年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三个基地一个中心”建设这一主题,即统筹兼顾、体现共性,又注重个性、体现差异,具体如下:

1、重点工作:《县政府工作报告》十大惠民工程:2013年推进“放心粮油”经营示范工作。

2、履行职责:(1)粮食依法行政;(2)全县粮食行业管理;(3)粮食宏观调控;(4)全社会粮食统计;(5)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步伐;(6)县委县政府交办事项。

3、效能建设: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等4方面内容。

三、组织实施

(一)县粮食局绩效管理工作在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由县效能办承担绩效管理监察工作。

(二)每项绩效管理内容都要明确相应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相关绩效管理内容的任务分工和检查考核。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县粮食局按照县政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序时进度和要达到的预期目标。工作方案要报县效能办审核并分送相应的县直牵头单位征求意见后,提请分管县领导和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在绩效目标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须在9月30日前提出调整意见,并经分管副县长审核,报县长批准后,送县效能办备案。

(二)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从第二季度开始,每个季度后七个工作日内,填报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并附相应关证明材料报县效能办。县效能办会同有关部门,通过采取开展优化环境监测工作、受理和办理群众投诉、网上审判和电子监察、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手段,对县粮食局完成绩效目标的进度、质量和效益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侧重对重点工作、履行职责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三)指标考核。县粮食局要及时准确地上报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中的指标内容及相应工作情况,并在2014年1月中旬前填报《县直和驻县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自评表》和《年度绩效管理报告》。经相应县直牵头单位审核后,得出最终指标考核结果。

(四)察访核验。县效能办将对我局进行不定期察访核验,重点对我局自评情况和县直牵头单位审核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验,主要采取实地调查、抽样检查等方式进行。察访核验查实的问题,视情节轻重扣0.1至10分不等。对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加重扣分,采取“双挂钩”的办法,既扣有关被考评单位的得分,又要扣县直牵头单位的得分。

(五)群众满意度测评。由社会公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和驻县单位的主要服务对象、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我局年度绩效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度测评分为“满意(1.0分)”、“较满意(0.8分)”、“基本满意(0.6分)”、“不太满意(0.4分)”、“不满意(0.2分)”等五档,对每档分别赋予分值,并根据群众测评最后结果,计算出“群众满意度指数”。

(六)县领导评价。由县委常委班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政府未担任县委常委的副县长,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分别对我局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进行定性评价。县领导评价为“满意(1.0分)”、“较满意(0.8分)”、“基本满意(0.6分)”、“不太满意(0.4分)”、“不满意(0.2分)”等五档,对每档分别赋予分值,并根据最后结果,计算出“县领导评价指数”。

(七)申诉与复议。对县效能办公示的单位绩效考评档次和考评结果有不清楚或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效能办提出申诉,县效能办在接到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复议并予以答复。

五、考核评定与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采取百分制计分,按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年度综合绩效得分=指标考核×(群众满意度指数×60%十县领导评价指数×40%)-察访核验扣分。

(一)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为合格单位;

(二)优秀档次名额占全县绩效管理对象总数的30%,在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绩效管理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县直部门、驻县单位两类分类确定。评为优秀单位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本单位主动发现并向组织反映,积极配合查处的除外);因工作人员(指本单位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经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认定为不合格的。县粮食局将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反馈的情况,作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和提高效能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的重要参考依据。县参照省级奖励办法对优秀单位、合格单位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县局将绩效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以张少华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分门,同时为本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人员、经费和场地等必要的保障条件,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县粮食局要紧密结合本单位职能内容,明确在完成县委、县政府工作任务中的职责任务,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绩效管理目标和指标体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把监督检查贯穿绩效管理工作的始终,通过召开现场办公会、工作汇报会、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本单位绩效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加大对绩效目标完成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工作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存在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股室和个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永修县粮食局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