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物价局关于
2018国务院大督查相关情况汇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2018]3号)文件精神,梳理出涉及到我局的工作有以下四项:20、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32、清理整顿中介服务收费情况;33、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35、降低港口、高速公路、天然气输配等收费,推进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降低物流成本情况。现将这四个方面工作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
议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1、放开价格管理权限。根据《江西省定价目录》及上级文件精神,停征和取消收费67项,放开了70项经营性项目,先后将民办停车场停车收费项目以及非保障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全部落实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放开了民办教育收费,由办学单位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放开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监理服务费、土地价格评估费、房地产价格评估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收费、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等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2、推进收费清理工作。及时取消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等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免了异地绿化费、房屋登记费等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强化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单位将涉及收费的“项目名称、收费性质、收费范围(对象)、征收标准、征收依据、征收程序、减免政策”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对纳入《江西省定价目录》的供水、交通运输、殡葬服务等政府定价项目,严格遵循定(调)价程序,完善政府定价过程中的价格调查、成本监审、听取社会意见、专家认证、价格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定价程序。对可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还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证工作程序明晰、规范、公开、透明,服务工作优质高效。
4、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收费年度报告制度,完成全县各收费单位收费项目及标准信息的采集,并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上公布。二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着重对国家取消、降低、减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落实到位进行检查,确保政策的落实。三是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强化12358价格举报工作,打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5、为企业服务。通过我局与港华天然气公司沟通,为我县用气大户江西星火有机厂争取到了低于政府定价0.284元/立方米的优惠,2017年该企业用气量3250万立方米,为企业降低用气成本923万元。
6、推进价格服务举措。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进农村、进景区、进商户等活动。通过发送《价格政策宣传手册》和征询意见表等形式,进行价格宣传,进一步了解企业及消费者的需求,帮助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比如走访农村,给贫困户适当的困难补助;在对接服务招商引资企业方面,局挂点帮扶工作队在局主要领导带领下定期到招商引资恩派尔项目展开调研,平时每周至少一次通过电话和企业沟通了解情况,每月帮扶工作队都深入企业进行调研,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二、清理整顿中介服务收费情况
1、落实情况:我省印发《江西省定价目录》和《江西省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中没有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收费项目,标志着我省对中介服务项目收费已经基本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局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一是针对近年来国家和省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进行检查,二是重点对建设房产、规划等部门的收费及相关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制定收费进行的检查,三是强化中介服务收费公示监督,要求中介服务机构明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我局根据县审改办清理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涉及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清理审定。
2、存在问题:部分中介服务单位收费没有公示或公示不规范。
3、整改措施:对中介服务企业我局将派检查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收费没有公示或公示不规范的下发整改通知书,严厉打击乱收费的行为。
三、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1、落实情况:按照省发改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8]411号),自2018年4月1日起,江西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各电压等级销售电价、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6分钱。另按省发改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8]611号),自2018年5月1日起,江西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各电压等级销售电价、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81分钱。
我局对县供电公司进行了调查并走访相关企业,降低一般工业电价及大工业基本电价已落实到位。2018年4-6月共减负227万元,临时接电费已于2017年12月1日停止征收,而由县供电公司报送的我县一般工商业用电转供用户只有4户,我局对这4户转供电单位进行了深入调查,其中3家单位(铜锣湾商业综合体、华龙小区商业用电、山水美地小区商业用电)存在转供加价行为,没有将国家降低电价的政策落实到商业经营户手中,对此已向他们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为了确保每次国家降价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建议相关商业综合体、商住小区等经营者对用电方面要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由供电部门直接管理,直抄到户。
2、存在问题:商住小区和商业综合体经营者转供电收费不规范,相关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的电量直接加入电价中收取,没有分开计收,这样就是造成了按照固定标准收取电费,实收电费没有随国家降价措施而减少。
3、整改措施:对商业综合体、商住小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
四、降低港口、高速公路、天然气输配等收费,推进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降低物流成本情况
港口、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制定权限在国家和省两级,县级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省降费要求。天然气输配收费标准,按照省市里安排部署,我们对天然气输配收费标准正在进行成本监审,该项价格管理权限目前在市物价局,年底前市局将完成配气价格的审定工作。
永修县物价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