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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修县物价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15    来源:

永价字〔2018〕9号

 

 

关于印发《永修县物价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股(室、所、中心):

《永修县物价局2018年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已经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 2 

 

 

永修县物价局

2018年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永修县委永字[2017]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管理,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客观公正评价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打造务实高效的工作队伍。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原则

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评议和领导评价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局在职在岗干部、职工(退居二线的原班子成员除外)。

三、考核内容

干部职工绩效考核以履行职责情况为基础,突出工作实绩,以日常管理、工作履职、民主测评等为考核依据,绩效考核结果为以下七大系数的乘积。具体系数有:

1、日常考勤。以全年工作日总数为基数,所有在职在岗干部职工本人总出勤签到天数占工作日总数比例为本人考勤方面的得分,列为个人实得奖金的第1个系数,满勤人员系数为1。当年未休或未修满工龄假,且请事假未超工龄假天数的,可冲抵相应天数的缺勤,但最多不能超出满勤。

2、工作履职。对单位主要业务工作及中心工作进行年终考评,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值为0-1分,列为个人实得奖金的第2个系数,满分人员系数为1。正职由所有副职评分,副职由正职评分,股长由正职和分管副职评分,干部由正职、分管副职(1或多个)和股长评分。多人参与评分的,最后得分取所有评分的平均值。

3、民主测评。每年年终,由全体人员对每位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测评,评分范围为0-1分,考核评议个人最后得分作为年终奖励差额发放的第3个系数。

4、市局目标考评得分情况。如果市局组织年终目标考评,每个股室承担的所有考评项目实际所得分数占该总分的比例为本股室所有人员及局领导该项系数得分。分管几个股室工作的局领导,按所分管股室的平均分计算。局长取现任班子副职的平均数。如果市局不组织考评,或难以查证各股室得分情况,则本款内容取消。

5、县内目标考评及获上级表彰情况。承担县委、县政府或县级领导小组等县级年终目标考评任务且获得先进单位的人员及分管领导奖励比例上浮3%(即乘以1.03的系数,下同);承担的工作获市物价局及其他处级(含副处)表彰的人员及分管局领导,奖金比例上浮3%;承担的工作获省发改委及其他厅级(含副厅)以上表彰的人员及分管领导,奖金比例上浮5%;承担的工作获国家发改委及其他部级(含副部)以上表彰的人员及分管领导,奖金比例上浮8%。因多类表彰所获奖励上浮比例可累加,但总上限不得超过8%。局长取现任所有班子副职的平均值。以上获奖在考核之后才评出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在县拨奖金里多发500元。类似以往综治、计生、节能等绝大多数单位都能获奖的考评项目不予计算上浮。个人荣获市以上先进的,不予上浮,未获奖金的,单位另行奖励500元。

6、信息、调研文章刊登任务完成情况。每位分管局领导及所分管股室信息调研任务为6条,未完成信息、调研文章刊登任务的(1篇调研文章算4条信息),从分管领导到股室干部职工按照实际完成数所占的比例,确定该项得分系数。例如:某副局长所分管口总信息刊登任务数6条,实际为5条,该项系数计算方法为:5÷6×100%=83.3%。局长取现任所有班子副职的平均值。

7、受到责任追究情况。因工作不力或个人不当行为,造成我局或其个人被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具体责任人员奖金总额下浮10%(即乘以0.9的系数,下同),其分管领导或带队领导奖金总额下浮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具体责任人员奖金总额均下浮50%,其分管领导或带队领导奖金总额下浮5%;受到违法处分的,具体责任人员各类年终可发奖金一律不予发放,其分管领导或带队领导奖金总额下浮10%,以承担连带监督责任。局长取现任所有班子副职的平均值。

四、结果运用

年终政府性奖励原则上按本人当年的总系数进行发放,在实际操作中,如因上述系数造成所发奖金总金额明显少于可发总额,在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可视单位资金情况,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将所有应发人员发放政府性奖励系数提高一定的比例,但单位政府性奖励总额不得高于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规定的最高限额。

退居二线的原班子成员年终政府性奖励以各自工资为基数,按照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发放,不列入绩效考核差异化发放人员范围。

聘用人员政府性奖励发放以现有工资为基数,参照在职人员绩效考核方式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决定成立县物价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戴志新,副组长:戴睿、余晓斌、张善知、彭政权,成员:高道春、吕涌、彭焕勇、陈刚、许国雄、刘义荣。下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戴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高道春、蔡冬玲、袁 浩。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时间要求开展考核,并做好平时及年终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本制度从2018年11日起执行。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永修县物价局办公室               2018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