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价字〔2018〕12号
关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
的通知
永修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然气销售价格顺价的报告》收悉。
鉴于近期现行门站价格多变,为了更好的应对上游气价不确定性及本着上下游同时作价的原则。同时执行国家发改委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要求,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5]14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就我县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照国家规定,可按照国家基准门站价格上浮幅度同步上浮,下浮不限。具体气价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二、你公司要加强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天然气市场稳定供应。
三、县物价检查所将加大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通过变计价方式、整改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价格市场秩序。
2018年6月20日